春夜浅
不死的我只好假扮血族
字数: 212.84万
评分: 5
挺有趣的,故事情节出人意料
旧我
自己的书,给个满分不过分吧。 此外,有些人学了个舔字就到处用,真的很无语。 主角不杀女配,是因为对方的同伴就在外面等着,随时都会增援,而主角刚刚穿越过来,复活次数有限,战斗力弱鸡,连女配都打不过,靠偷袭才能制服,此外,女配就算被制服也不是毫无还手之力,完全有能力和主角同归于尽。 这种情况下,是让主角为了一时之气杀死女配然后给她陪葬,还是先确保自身安全后再做考虑,我想任何正常人都会做出选择。如果选择杀掉,只怕一个个NC智障的帽子就扣上来了。 就算是个男配,主角也会选择放了对方,这跟舔狗有个鸡巴关系。 我刚开
ぐ蒝菋ミ
老实说,这书的主角挺惨的,按刻画描写主角本应不是舔狗的,然而作者是,于是主角只能屈辱地干着诸如“美少女杀了我一次但美少女是正义人物啊她的行为合法合理啊谁叫我的外挂是不死啊谁叫我刚才被吸血鬼咬了啊我当然只能原谅她啦”这种标准日轻情节。 ------------ 看作者自荐,然后本着《神火战记》的好印象点进来的我只能说活该作者写了快十年书了却还是扑街。
颜绯
我真的很烦这种不分时间地点,毫无逻辑联系,莫名其妙就开车的作者,真的觉得自己很有梗很有趣吗?听到声音就能幻想“白兔”是脑子塞满了什么样的黄色废料啊?开个拖粪车还以为自己是舒马赫。数据化能力这个金手指也完全是剧情的附庸品,举哑铃就是“锻炼+1”“体能+1”,为啥被打就是“搏击+1”,怎么走路没有“速度+1”、锻炼没有“发力+1”、看书没有“智商+1”、被打不是“皮糙肉厚+1”,为啥“+1”完全没有内在逻辑,只是作者想要剧情发展而已
小故事里的海
由于404天条,妖魔鬼怪东迁。这本书是起点东京志怪小说之一,但轻小说的成分更多。作者的前作《我把基友变成妹》就可以看出作者到底是多糟糕的一个人 好巧,我也是 ------------------------------------ 最新章光明正大要开后宫,好耶
傲娇到底
总结下毒点 开头被美少女火烧家门银匕捅心少了条命,虽然男主好不容易制住了她,但因为对方是官方人物而且还有同伙,所以只能忍一时风平浪静,最后选择用酸奶浇头拍了张疑似瑟琴照片威胁她合作。ok,还算合理,我能忍,但是这情节……一股大龄老肥宅的臭味漂泊而出啊 中间打了几次怪,多亏了伟大的读者间评系统,作者总算在第三次战斗的时候想到给男主用上兵器,之前男主比原始人还惨,打架连根棒子都用不上,只能用拳头,没错,男主身为一个现代人,穿去有灵异的现代社会,不靠装备,打怪就上拳头,连小刀指虎都不屑于用噢。后面也没好到哪去,
纸墨清香
我越看越不对劲 明明主角什么都知道,什么也都意识到了 就他妈啥事不干,非要等什么事情都发生了才急急忙忙去救场,越看越觉得这主角和个SB死的 这就是二刺螈吗?爱了爱了
冰月灵狐
二次元的宅臭就是美女要杀你了哪怕战斗再激烈刀也能稳稳架在脖子上,并且永远捅不下去
阳光明媚
🌿就算作者解释了还是感觉好毒啊:男主在开局被未成年同校美少女发现不死之身,以为是吸血鬼,在对方堵门并被击杀一次(还弄断了一条手臂)的情况下,因为对方有同伙在 拍了对方美少女的艺术照(还TM是用酸奶装的)就口头交易放对方走了……而且艺术照还是放在电脑……这二刺猿宅味也太可怕了吧
凉风有信
就这?能清楚得知道自己锻炼的效果,每分每秒都在变强还会去打游戏?换我来我一天刷24小时体能。 改为一星,明明是阳痿男主角就不要一直开黄腔好吗。